為進一步規范市屬企業投資管理,維護資本安全,近日,市國資委出臺了《宣城市市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
《辦法》包括投資管理、特別監管、投資風險防控、責任追究等內容,強調準確把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定位,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制度,強化投資監管聯動,事前規范、事中監控、事后問責。對市屬企業投資項目實行禁止類和特別監管類清單分類管理,列入禁止類的投資項目,市屬企業一律不得投資;列入特別監管類的投資項目,市屬企業在履行評估論證和內部決策程序后,實施前報市政府批準,初步構建了權責對等、運行規范、信息對稱、風險可控的市屬企業投資監管體系。(資產科監事辦)